纖維切斷機的**小可切割尺寸因設備型號和用途不同有所差異:
?Y(B)171型纖維切斷器?:**小可切0.5毫米(型號Y(B)171A),**±0.1%。 ?
?鍘刀式纖維切斷機?:**短可切1毫米,適用于超短纖維處理。 ?
?廢PET纖維絲切短機?:通常**短可切6毫米。 ?
?工業級設備?(如Y(B)171型)支持長度、寬度、厚度多維度調節,適用于玻璃纖維、碳纖維等材料的高**切割(誤差<0.2%)。 ?
?鍘刀式設備?適合超短纖維場景,調整范圍更靈活。
技術支持:備案號:魯ICP備2023026866號